在让农村生活更美好
2014-06-12 14:59:52| 分类:
政论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既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顽疾,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之一。我市在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最后冲刺中,根据群众意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坚持城乡统筹,把以城市为主的垃圾管理逐步扩展到广大农村。此举可夸可赞!
近几年来,我市借生态文明村建设契机,大力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修缮村道、兴建广场,美化了农居环境。事实证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也为美丽幸福新云浮建设增辉添彩。不过,在不断改善农村社会硬件设施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生活在农村社会的人的总体环境意识还亟待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还有待进一步均衡发展。笔者前一阵子走访了不少自然村,见到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等各地情况不一、良莠不齐,不少村民仍习惯于房前屋后杂物乱推乱放,图省事不愿上垃圾收集点而随意抛弃等现象普遍存在。在当前村民自治能力仍相对薄弱,环境意识亟待提升,收入不高的现实状况下,政府还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组织、协调、引导责任。特别是各地党员干部要结合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做好眼下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努力建立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等,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纳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真正维护好百姓的生活环境、身心健康。
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帮扶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和帮扶村实际,引导和支助他们率先建立起基本的科学合理的卫生设施和清洁制度,比如:实行保洁员浮动工资,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就及时更换;组织村民每月上一次环境卫生课,每月对自然村、农户环境卫生进行评比奖励,引导大家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与此同时,各地还要逐级建立起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管理制度,逐步全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填埋。”运转模式,把农村垃圾治理融入村规村约之中,通过约束、引导、奖励,真正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走上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评论这张
转发至微博
转发至微博
评论